经省发改委同意,围绕新能源电价市场化改革机制电价竞价环节,我们梳理了一批具有基础性、典型性、代表性的36个问题并开展答疑,帮助广大经营主体精准把握政策细节,积极参与机制电价竞价工作,共同推动改革平稳落地。
Q1:
我省参与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主体包括哪些?
A:
①2025年6月1日(含)后全容量投产和计划次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投产、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风电(含分散式风电,下同)和集中式光伏。
②竞价公告发布前已全容量投产、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独立参与竞价的分布式光伏。
③代理分布式光伏参加竞价的聚合商。
Q2:
已投产的风电、集中式光伏项目,竞价需具备哪些资质?
A:
①已纳入省级及以上能源主管部门年度实施(开发建设)方案;
②省电力公司出具的接入系统设计方案报告书面回复意见;
③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核准文件/备案文件(总容量、机组类型、主要技术参数等);
④工商营业执照;
⑤与电网企业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
⑥完成AGC调度闭环控制;
⑦调度机构出具的首次并网时间证明;
⑧电力业务许可证(暂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提供全容量投产时间承诺书)。
Q3:
已投产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竞价需具备哪些资质?
A:
①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备案文件;
②与省电力公司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
③10千伏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完成AGC调度闭环控制;
④10千伏以下的分布式光伏满足“可观、可测、可调、可控”条件。
Q4:
未投产的风电、集中式光伏,竞价需具备哪些资质?
A:
①已纳入省级及以上能源主管部门年度实施(开发建设)方案;
②省电力公司出具的接入系统设计方案报告书面回复意见;
③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核准/备案文件(总容量、机组类型、主要技术参数等);
④工商营业执照;
⑤全容量投产时间承诺书。
Q5:
分布式光伏聚合商,竞价需具备什么资质?
A:
应具备售电公司资质,与参与聚合的分布式光伏签订竞价代理服务协议,并在网上国网平台参与注册和竞价。
Q6:
各类新能源项目通过什么平台参与竞价?
A:
①风电、集中式光伏项目,通过“新能源云”网站申报,网址为https://sgnec.sgcc.com.cn;
②分布式光伏项目,通过“网上国网”App或“95598智能互动”网站申报,网址为。
Q7:
2025年竞价组织的时间安排是什么?
A:
10月下旬发布竞价公告,11月上旬开展竞价,12月下旬公布竞价结果,具体以竞价公告通知为准。
Q8:
市场主体不懂如何参与竞价,可以让别人帮忙办理吗?
A:
可由聚合商(售电公司)代理参与机制电价竞价,并需签订代理服务协议。
Q9:
资料审核不通过怎么办?
A:
如果提交资料经审核不通过时,可在“新能源云”“网上国网”平台查询原因,根据审核意见进行整改,但需注意在规定时间内补交材料,提交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Q10:
竞价是如何分类组织的?
A:
初期按照风电、光伏两类分别设置机制电量规模,分别组织竞价,风电包含分散式风电,光伏包含分布式光伏。
当单一类别主体较集中或整体规模较小,缺乏有效竞争时,不再分类组织,实行合并竞价。具体分类以当年竞价通知为准。
Q11:
竞价机制电量总体规模如何确定?
A:
①风电竞价电量总规模=∑单个风电申报容量×近三年风电发电平均利用小时×(1-上年风电平均厂用电率)×K1
②光伏竞价电量总规模=∑单个集中式光伏申报容量×近三年集中式光伏发电平均利用小时×(1-上年集中式光伏平均厂用电率)×K2+∑单个分布式光伏申报容量规模×近三年分布式光伏发电平均利用小时×〔(1-上年分布式光伏平均厂用电率(含自发自用)〕×K2
规模比例系数K1、K2由省发改委会同省能源局结合该类型存量机制电量比例、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预计完成情况、用户电价承受能力等确定。每年竞价电量规模将在当次竞价通知中公布。
Q12:
单个项目申报电量规模的上限如何确定?
A:
①风电申报规模上限=申报容量规模×近三年风电发电平均利用小时×(1-上年风电平均厂用电率)×M1
②集中式光伏申报规模上限=申报容量规模×近三年集中式光伏发电平均利用小时×(1-上年集中式光伏平均厂用电率)×M2
③分布式光伏申报规模上限=申报容量规模×近三年分布式光伏发电平均利用小时×〔(1-上年分布式光伏平均厂用电率(含自发自用)〕×M2
各类型发电利用小时、平均厂用电率、申报比例系数M1、M2在当年竞价通知中公布。
Q13:
2025年竞价的上下限是多少?
A:
我省将科学设置竞价上下限,充分保护广大新能源经营主体投资积极性,具体在当年竞价通知中公布。
Q14:
最终的机制电价如何通过竞价确定?
A:
竞价采用边际出清方式确定出清价格,即将所有同类型竞价项目的申报电量按照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报价相同则位次并列),累加达到竞价电量总规模时,执行竞价出清,累加最后位次及之前位次的项目全部入选,取最后一个入选项目的报价作为所有项目的机制电价。
Q15:
如果总申报电量不足或最后报价相同的项目过多,会如何处理?
A:
若所有项目申报电量总和小于竞价规模,则全部申报电量纳入机制电量。当出清点存在多个边际项目时,按其申报电量比例分配剩余电量。
若边际项目入选电量不足其申报电量的25%,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机制电价以前一入选项目的申报价格确定。此举旨在保障边际项目合理收益,避免入选比例过低问题。被取消资格的项目可参与后续增量项目竞价,保留其竞争资格。
Q16:
市场主体如何知晓项目有没有电量中标机制电价?
A:
竞价结果公布后,市场主体可在“新能源云”“网上国网”平台进行查询。
Q17:
中标机制电量电价可享受(执行)期限多长?
A:
已中标机制电量电价可享受期限暂定为12年,在省发改委发布的年度竞价通知中会明确。
Q18:
中标机制电量电价的执行期限能否延长?
A:
分布式项目投产后,每连续两个自然年自发自用率都高于全省分布式平均自发自用率水平10个百分点及以上的,可增加执行期1年,累计可增加执行年限不超过2年,最多可执行14年,到期后不再执行机制电价。
Q19:
机制电价的执行起始时间如何计算?
A:
入选时未投产的项目,以申报投产时间的次月1日为执行起始时间;
入选时已投产的项目,以公布入选之日的次月1日为执行起始时间。
Q20:
若已参与本年度竞价但未中标的项目是否可参与再次竞价?
A:
已参与本年度竞价但无电量中标的项目,可参与后续竞价,但申请参与竞价的电量规模需在竞价规定上限基础上相应缩减,每参与一次乘以90%。
通过递减申报电量,引导市场主体理性参与,提升竞价匹配精度、资源配置效率及市场整体健康水平。此机制旨在维护市场公平,防止部分主体通过反复申报却不中标的方式虚增竞价规模,干扰真实需求匹配与市场出清效率。
Q21:
未中标项目后续根据什么价格开展结算?
A:
未中标项目若具备在电力交易平台参与交易的资质,可以通过报量报价的方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不具备资质的,按照现货市场同类项目月度实时加权平均价格结算。
Q22:
哪些分布式光伏项目能由聚合商代理参与竞价?
A:
需是竞价公告发布前已全容量投产、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分布式光伏,且 10 千伏及以上项目需完成 AGC 调度闭环控制,10 千伏以下项目需满足 “可观、可测、可调、可控” 条件,同时要具备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备案文件,以及与省电力公司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
Q23:
聚合商需具备什么资质才能代理分布式光伏项目竞价?
A:
聚合商应是已在湖北电力交易中心注册生效的售电公司,且需在网上国网平台办理注册,提交法定代表人信息、营业执照等资料,经电网企业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聚合商身份参与代理竞价工作。
Q24:
同一分布式光伏项目能选择多家聚合商代理竞价吗?
A:
不能。
同一投资主体(自然人项目以身份证为依据、非自然人项目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依据)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每次仅可选择一家聚合商代理参加竞价,签订竞价代理服务协议后,该项目不再能单独参与竞价。
Q25:
聚合商代理竞价时,单次代理项目的容量有什么限制?
A:
单个聚合商每次竞价代理项目的总容量不小于 6 兆瓦,不高于 100 兆瓦,对代理项目的个数没有限制。
Q26:
聚合商代理竞价需提交哪些资料?
A:
具体参照发布的年度竞价公告中附件内容。
Q27:
若聚合商提交的代理竞价资料审核不通过该怎么办?
A:
若提交资料经审核不通过,聚合商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补报相关资料,再次申请审核,逾期未补报或补报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不再受理其代理竞价申请。
Q28:
聚合商如何申报代理项目的竞价电量和电价?
A:
通过竞价资质审核的聚合商,需根据竞价公告的流程和规则,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国网平台一次性完成全部代理项目的竞价电量、电价申报,且同一项目对竞价电量只能申报一个电价,不得分段报价,也不得超出竞价上下限范围报价。
Q29:
竞价结果出来后,聚合商和被代理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如何查询结果?
A:
竞价结束后,聚合商可在网上国网平台查询竞价结果,查询到结果后需及时将结果告知被代理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确保项目方知晓自身竞价情况。
Q30:
哪些项目需要提交履约保函?什么时候提交?
A:
未投产的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应在公示之后、竞价申报前,向省电力公司提交履约保函。
已投产项目参与竞价原则上不收取保函,如未按承诺时间全容量投产,其未履约考核参照未投产项目履约保函金额在上网电费中执行。
Q31:
履约保函的金额是如何确定的?
A:
保函金额按照项目装机容量、该类型电源近三年平均发电利用小时、该场次竞价上限三者乘积的5%确定。
Q32:
履约保函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退还?什么情况下会被使用?
A:
未入选项目在竞价结果公示后可申请退还保函,入选项目全容量投产后可申请退还保函;
入选项目未按期全容量投产的,省电力公司可根据项目投产等履约情况申请使用保函,向保函开立单位出具原件,要求支付款项,同时向相关主体发出执行告知书。
Q33:
不参与本次竞价,对上网电价有没有影响?
A:
机制电价是市场外建立的可持续发展的差价结算机制,新能源入市后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与是否参与竞价没有关系。
Q34:
竞价项目实际投产时间,是指首次并网时间,还是全容量并网时间?
A:
指参与竞价项目的全容量并网时间,按照电力业务许可证中申报项目核准/备案发电机组的最晚投产时间认定。
Q35:
竞得的机制电量规模,是一年的电量,还是执行期限内总计电量?机制电量如何结算?
A:
增量新能源项目竞得的机制电量规模是每年的机制电量,执行期限内每年规模相同,可自愿申请退出,退出后不再纳入机制执行范围。
各月机制电量按照竞得的机制电量比例乘以项目当月实际省内上网电量确定,机制电量比例根据项目中标电量规模除以项目预计上网电量确定。
Q36:
正式竞价时保函是否可以由上级公司/集团公司/母公司/项目公司代开?
A:
可以由上级公司/集团公司/母公司/项目公司去银行开具保函,但是需要在履约保函里补充说明该项目与公司的所属关系,比如说该项目是某某子公司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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