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黑龙江分公司新华电厂应急热源保障工程招标项目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工 期:2个月
项目概况:为保证6号机组停运时家属区冬季供热不中断,同时保证6号机组厂区的备用热源和启动轴封用汽,根据《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华能黑生产[2025]88号文件》,拟在新华电厂建设一座电极蒸汽锅炉。
招标范围:建设一座电极锅炉厂房,配套建设一组(新建1x20MW高压电极式蒸汽锅炉,配套1x1.5MW电蒸汽过热器)高压电极式蒸汽锅炉(含配套的土建、蒸汽管道、配电及控制等辅助工程)。负责上述的采购、供货、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培训,直至交付使用,详见技术规范。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专用资格条件:
专用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资质: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B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单台容量20MW及以上的电极锅炉供货或安装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和分包。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9日9:00起至2025年10月27日24:00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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